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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18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时间:2018-03-22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学校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江西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等上级文件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要求

1.为了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复试过程将对工作区域进行录音录像。请参与复试工作的全体师生讲诚信、守纪律。

2.考生要听从统一指挥,尊重复试工作人员,遵守复试程序,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

3.考生面试时,提前在候考室等候,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候考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面试结束后考生即可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

4.考生笔试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资料或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在考试过程中不得向周围考生张望或者偷看试卷、以及与周围考生说话,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立即停止答题,不得将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5.严肃复试纪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复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环节的;

(2)将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候考考生的;

(3)由他人代考的;

(4)不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或无理取闹恶意诋毁工作人员的;

(5)扰乱复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6)有其它违纪舞弊行为的。

、录取原则

1.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初试成绩为统考总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笔试70分,专业外语30分,综合面试6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40分。

2.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录取的基本要求

(1)资格审查(含学历学籍认证)、政审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需要加试的考生,加试课程的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低于16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取。

(3)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登录调剂平台进行待录取确认的不予录取;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后签订相关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其他不符合学校相关要求的,不予录取。

3.调剂考生的录取方案

(1)录取调剂考生的专业、名额及类别

录取调剂考生的专业有:电气工程(学硕)、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硕)、控制工程(专硕)。(电气工程原则上只接收二本及以上高校毕业的调剂考生)。

录取调剂考生的名额:电气工程2名、控制科学与工程5名、控制工程37名,非全日制2人(不限专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专项计划的名额,由学校决定,录满为止。

(3)调剂考生的录取方案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等电类专业,考了英语一(原则上必须考数学一)的调剂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依次确认并录取为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或选择控制工程专业)。未被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录取的调剂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依次确认并录取为控制工程专业。

、专业综合面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专业综合面试总分为6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考生自我介绍(20分)

时间:约3分钟

内容:考生主要对学习、科研及实践经历,获奖、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特长等进行简短介绍。

评分标准:简历(学习、特长)7分,表达3分,获奖(指教育及科技部门的获奖)发表论文及实践经历10分。

注:学生可提供相关证书等支撑材料。

2.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40分)

时间:10~12分钟

内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程度、发展潜力、道德品质等。

(1)专业素质(30分)

考察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及分析方法。

评分标准:根据考生回答问题情况评分:优秀27~30分,良21~26分,其他情况0~20分。

(2)综合素质、发展潜力、道德品质评定(10分)

面试专家对考生的发展潜力、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和综合评价。

评分标准:优秀9~10分,良7~8分,其他情况0~6分。

四、奖励政策

1、毕业于985高校或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被我院录取为全日制研究生的,除享受学校的相关奖励以外,给予5000元奖励(学院和导师各承担一半)。

2、毕业于211高校或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被我院录取为全日制研究生的,除享受学校的相关奖励以外,给予3000元奖励(学院和导师各承担一半)。

3、我院学生第一志愿报考并被我院录取为全日制研究生的,除享受学校的相关奖励以外,学院给予1000元奖励,导师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奖励;我院学生第一志愿报考外校调剂回本院的,除享受学校的相关奖励以外,按照一志愿报考的60%进行奖励。

五、监督与意见反馈电话

为了能够促进该项工作的完善与改进,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招生热线:0797-8312059,575735658@qq.com

学院纪委委员:0797-8312005,linyz@jxust.edu.cn

研究生院:0797-8312730,303528685@qq.com

纪律监察室:0797-8312023、8312457,jxryx@tom.com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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