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五)落实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二、组织工作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指导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指导各学科(专业)根据复试要求科学确定复试内容、建立复试题库,负责与命题人员、面试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签订工作责任状及保密承诺书。
2.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问题。
3.学院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负责制定风险隐患台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模拟演练,启动快速响应处置机制,快速妥善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及时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对负面舆论舆情跟踪处理,确保复试工作安全稳定。
4.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确定复试内容、建设复试题库、开展复试工作。一般应选派不少于7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具有一定外语交流能力的教授、副教授和青年博士教师组成复试工作小组,组长一般由学科(专业)负责人担任。复试时随机抽选不少于5人组成复试实施小组。
三、招生计划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25年招生142人(具体招生计划分配表详见附件1)。
四、复试资格
(一)一志愿考生
1.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称国家线)要求,即具备复试资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需满足以下分数线要求方可具备复试资格。
学科门类 |
学科专业 |
总分 |
工学[08] |
除工学照顾专业外其他学科专业 |
233 |
3.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详见附件2。
(二)调剂考生
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在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前提下,根据调剂考生的专业素养、初试成绩、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等因素,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该专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资格名单,并在调剂平台中通知。
(三)加分项目
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提供资料经学校核实且含在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中可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项目不累计。
(四)退役免初试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完成报名,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免初试,具备复试资格。
五、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
(二)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3.应届考生: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
4.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
6.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政审表。
7.江西理工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8.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公章)、外语水平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
现场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需提交以上材料纸质档,其中相关证件提交复印件、其原件现场核验。
9.全日制定向考生及非全日制考生录取时必须签订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
(三)心理测试
所有申请复试考生在综合复试前需参加心理测试,考生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并完成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复试总分。
(四)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内容为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复试参考书。考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笔试总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共7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3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分)。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查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专业素养的支撑材料。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培养潜质、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与礼仪举止等;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综合能力的支撑材料。
(3)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主要包含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等方面,考查考生外语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3.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分数为100分。
(五)总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为100分,由专业笔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组成,各占比50%。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初试成绩占50%权重、复试成绩占50%权重,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六、复试安排
我院复试工作分批次进行。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
时间 |
复试项目 |
地点 |
3月28日 |
上午08:30-12:00 |
资格审查 |
三江校区 智汇楼204 |
3月28日 |
下午14:30-16:30 |
专业笔试 |
三江校区 智汇楼203、204、205 |
3月29日 |
上午08:30-结束 |
综合面试 |
三江校区 智汇楼212、214、216、220 |
(二)调剂志愿的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录取工作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各学科(专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总成绩普通计划考生低于60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5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总分普通计划考生低于12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9分。(注:专项计划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2.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加试科目中考试成绩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4.未达到学科(专业)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各学科(专业)可依据本学科特点,提出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但须于复试前对考生公布。
(四)录取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调剂考生待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院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院“待录取”通知,且无法取得联系,则视为自动放弃,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学院拟录取信息。学院将在复试结束72小时内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及排名,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学习方式、本单位举报电话与邮箱、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电话与邮箱。
(七)考生体检。拟录取考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提交的体检报告应客观真实,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下学期开学初新生入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
八、信息公开
学院按要求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对所公开的信息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招生计划、复试及调剂工作方案、复试考生信息、拟录取信息及咨询与申诉渠道等。监督电话及邮箱如下:
学 院:0797-8312059,E-mail:181270263@qq.com
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yzb@jxust.edu.cn
校纪委:0797-8312746,E-mail:jcs@jxust.edu.cn
九、工作要求
(一)复试与录取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在教育部及学校要求基础上,制定复试与录取详细工作实施细则,并严格遵照执行,规范工作流程,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实行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等,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
(三)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有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者等复查不合格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以上有关要求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不一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十、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7-8312059
E-mail:181270263@qq.com
附件1:2025年江西理工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表
附件2:2025年江西理工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5年3月26日